乐居财经蓝蓝1月31日龙源建设(600491。SH)发布上交所关于对龙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给予通报批评的决定。
公告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关于对赖振元、赖朝辉、赖晔鋆、郑桂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查明的事实,2018年4月,龙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赖振源、赖、赖、郑桂香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签订了《保本协议》,同意对其参与认购的公司股份提供资金保障和最低投资收益保障措施。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控股股东与认购人签订的上述协议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重要内容,应予以披露。公司控股股东赖振源、赖、赖业彦、郑桂香未及时告知公司并披露上述信息,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龙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赖振元、赖、赖、郑桂香给予通报批评。